300元的套路是什么意思(套路太深的意思)

2023-02-15 14:24:25
摘要: 封面新闻记者 吴冰清 实习生 杨雅莎“分期付款可享优惠。”看到这样的消息,你会不会心动?四川南充的余先生就为了一个小优惠,差点担上了信用风险。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四川省保... 封面新闻记者吴冰清实习生杨雅莎"你可以享受分期付款的优惠."看到这样的新闻你会感动吗?四川南充的余先生为了一个小小的折扣,差点冒了信用风险。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消保委”)公布了一起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就是余先生在分期消费中遭遇的消费陷阱。2020年10月6日,余先生在南充某商场购买了一台空调谐器,销售人员称分期付款可享受300元起返现。虽然手里拿着全款,但对于300元的返现,余先生还是有些感触。业务员告诉他,可以全款支付,但只要签了分期付款的服务协议,也可以享受返现。于是,于先生按照销售人员的指示,付了全款,签了服务协议,在手机上下载了一个APP,完成了身份证和银行卡的绑定。当晚,于先生在刚下载的app上收到信用贷款已审批通过的短信。短信显示,他的借款为10499元,借款期数为12期。2020年11月7日,应还第一笔借款844.32元。"我已经付了款,怎么还贷款?"余先生多次联系之前的销售人员要求立即取消贷款业务,但销售人员以已经签订相关协议为由拒绝。无奈之下,余灿先生只能向南充市消费者委员会求助。经查,商场未如实告知余先生分期消费的性质和权利,以返还利润的方式诱导其申请信用贷款。余先生已提前全额付款,分期获得的贷款进入商场公司账户,再用余先生支付的空转账款分期还款,增加了消费者的信用风险。南充市消委认为,销售人员在介绍这一优惠活动时,故意将“贷款”表述为“分期付款”,误导了消费者。经过消委会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商场为余先生取消了贷款;已返现的300元优惠不予收回作为补偿。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魏海军表示,经营者没有按照《消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履行完整的信息披露义务和重要信息提示义务,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难以知晓建立借贷关系的法律后果。贷款合同的终止符合消费者的真实意思。不过,他也表示,在这一事件中,各方都有可能成为受害者。因此,消费者应该有自我保护意识,商家也应该加强责任感。【如有新闻线索,请向我们举报。一旦被采纳,将会有奖励。举报微信关注:ihxdsb,举报QQ: 338640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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