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护士学校(北京多家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岗位要求公布)

2023-10-18 07:22:05

北京日报客户端


近日,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首都医科大学脑重大疾病研究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康复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以及昌平区和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等医疗机构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公布,有意向者请留意报名时间。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口腔专科医院。


医院认真按照《关于贯彻执行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21〕22号)制定公开招聘方案,现因医院发展需要,将我院2023年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职业道德追求和奉献精神,身体健康。


(二)具有与所聘工作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按规定应进行规培的专业岗位,需取得本专业规培合格证书。


(四)社会人员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应届毕业生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1.应届毕业生指的是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2.截至2022年12月,年满18周岁,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6周岁(1997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五)在校期间成绩优秀,所修课程无补考记录,无受学校或院系处分情形,无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


(六)非北京户籍须符合外地生源进京审批条件。


(七)符合回避制度、法律法规等其它有关规定。


二、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简历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bjkqyyzhaopin@126.com。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统一使用以下格式:“应聘职位--姓名--学历--毕业院校”,并在北京口腔医院官网人才招聘入口按应聘岗位填写招聘信息并提交(网址:https://www.dentist.org.cn/Hospitals/Jobs/List),如不符合以上要求,将会失去初审机会。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26日


(三)联系电话:010-57099025


(四)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西里4号


三、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根据职位要求,党委办公室、纪检办公室、人力资源处等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核专家组主要从教育经历、获奖情况、业务技能、科研情况、工作与实习经历以及综合情况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考核人数1:5的比例,从考核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招聘考核人选,未达到1:5的,按实际应聘人数参加招聘考核。


(二)初试招聘考核


科级综合面试,面试考核小组由相关科室主任专家组成,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初试招聘考核分数合格线为60分。


(三)复试招聘考核


院级综合面试,面试考核小组由院领导专家组成,面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和考官提问,综合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分数合格线为60分。


(四)综合成绩


初试考核成绩与复试考核成绩按照30%、7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并排序,经院长办公会进行审查后,按照1:1的比例,电话通知参加医院体检人选。


(五)公示


招聘结果在医院公告栏内,对通过体检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力资源处将与应聘者联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应聘要求


(一)应聘者请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因信息不全或弄虚作假者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三)我们承诺在招聘过程中为各位应聘者保密,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诚挚欢迎有识之士前来应聘!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


2023年5月5日


附件:


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第二批)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用人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现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6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对象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户口不限。


(四)非北京生源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且符合其他北京市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引进条件。


(五)年龄计算方法:年龄26周岁以下为1997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为1993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8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六)符合应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如有发现立即退回。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招聘单位负责岗位资格审查工作,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人报多个岗位取消应聘资格。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5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30。


2.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具体地点详见附件1“联系信息”栏。


3.报名要求:请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请考生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报名表一份《昌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需准确填写信息,并用A4纸打印,贴好近期二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家庭户人员需提交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原件及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户口在集体户的需提交本人页原件、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4)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应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5)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职称(执业)证书。


(6)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岗位要求的材料。


审查合格人员名册报名结束后在昌平区政府网站公示。


(二)面试


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1.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内容:相关专业知识。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在昌平区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在昌平区政府网站公示;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体检和考察


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1.各招聘单位负责体检、考察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考生放弃等导致岗位空缺的情况,招聘单位可根据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需合格。


(四)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昌平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批通过后办理聘用手续。


2.资格审查贯穿公招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三年内不得报考本系统的任何岗位。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拟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不能按时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


(5)办理聘用手续前发现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招聘相关公示、通知及成绩,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工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五、纪律要求


工作人员凡与参加面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制度。


咨询电话:010-69746209


监督电话:010-8010630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昌平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bjchp.gov.cn/cpqzf/xxgk2671/rsgz/gzgg/index.html


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5日


首都医科大学脑重大疾病研究中心(北京脑重大疾病研究院)


首都医科大学脑重大疾病研究中心(暨北京脑重大疾病研究院,以下简称“脑院”)是北京市政府为了提升高校创新能力,支持首都创新中心建设,设立的一家新型研究机构,成立了脑卒中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脑肿瘤、癫痫、神经损伤修复、抑郁症和精神分裂症等八个脑重大疾病研究所,低氧适应医学研究、分子医学影像研究、灵长类动物疾病模型研究和互联网智慧大数据研究四个高水平科研平台,以及科技成果开发与转化服务平台,均由国内外知名教授领衔。脑院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邮编100069。


基础研究方面,脑院依托省部共建脑重大疾病国家重点实验室、大数据精准医疗高精尖创新中心建设,重视源头创新,申报国家发明专利,发表高水平研究成果;在临床研究方面,脑院依托脑重大疾病防治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与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中国国际神经科学研究所)、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国家神经疾病临床研究中心)、附属北京安定医院(国家精神疾病临床研究中心)和附属北京博爱医院(中国康复中心)等以神经精神学科为特色的临床医院合作,从事高水平临床医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另外,作为“世界转化神经科学联盟”的牵头单位,脑院利用哈佛大学麻省总医院、约翰霍普金斯大学、麻省理工学院瑞典卡罗林斯卡、英属哥伦比亚大学等世界顶级医院和研究所的强大医学研究资源,与社会资本相结合,培养国际一流的青年医学科学家团队,推动国际多中心临床研究与成果转化。


未来5年,脑院主要任务是聚焦脑健康和脑重大疾病防治,搭建基础与临床研究融合平台,营造协同创新和医工交叉环境,引进和培养基础、临床双栖领军人才,打造国际领先的脑重大疾病防治研究机构和学术交流基地,对接中国脑计划和北京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中心,利用北京临床资源承接其创新成果,推动具有中国特色的脑计划从研究到应用全链条机制的建立,服务中国主动健康计划,改善和提高中国人口健康质量。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年度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名、管理人员2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北京脑重大疾病研究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恪守工作纪律,身心健康。


(三)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敬业、奉献和团队精神;实事求是,踏实肯干。


(四)具备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学科背景、理论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五)应聘专技岗位的人员应具备博士学位,应聘管理岗位应具备硕士学位;应聘人员为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毕业生的,须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记录,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原则上应为199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原则上应为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高层次科研人员年龄不限;其中非京籍(未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应聘人员必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要求。


(六)应聘人员为留学归国人员的,其中非京籍(未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应聘人员须符合北京市落户要求(提交落户材料,具体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要求为准)。


(七)应聘人员为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原则上应为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须达到设站单位出站要求、取得博士后证书、办结出站手续,其中非京籍(未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应聘人员还应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


(八)社会在职人员须满足户口档案在京或符合外埠人才引进条件。


(九)符合回避制度要求;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


说明:上述(五)-(八)条应聘人员须在正式报到前准备齐全相应报到凭证材料。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见附件1:《北京脑重大疾病研究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应聘者请直接与脑院人事与外事办公室联系,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具体应聘岗位,个人简历以附件形式发送。报名材料包括:应聘专技岗位需提供《北京脑重大疾病研究院专技人员应聘表》(附件2),3名同行专家推荐信,相关学历、学术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等;应聘管理岗位需提供《北京脑重大疾病研究院管理人员应聘表》(附件3),相关学历、工作经历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等。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25日(以收到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


3.电子邮件:bibdccmu@163.com


(二)资格审查


人事与外事办公室会同各用人部门根据应聘者教育背景、专业方向、研究水平、社会实践经历或工作经历等进行筛选后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者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合同,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核与体检


1.资格审查合格后在院内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候选人提交专家评审小组:申请人准备PPT汇报本人的基本信息、教育背景、主要工作业绩以及工作设想。评审小组对申请人面试进行考核评议,明确给出推荐意见。


2.人事与外事办公室根据面试结果进行资格复审并组织体检。


(四)审议与公示


1.人事与外事办公室综合面试及体检结果,在脑院网站公示考核评议结果及聘任名单,时间为7个工作日。


2.拟聘结果报脑院院长办公会会议审议拟聘人选。


五、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一)脑院按照公开招聘计划所公布的岗位级别进行招聘。如应聘者符合所申请岗位更高水平任职条件,则实际录用岗位级别以学校评议结果为准。


(二)学历学位要求


1.以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的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拟接收来院工作人员报到时,正式取得最终学历学位证书,如未取得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服务期限


脑院与拟聘用人员约定服务期限,服务期满后,方可调动或自费留学。其中:博士毕业生、博士后研究人员服务期为三年(含试用期),其他各类应届毕业生服务期均为五年(含试用期),调入人员服务期五年至十年。脑院派出学习、工作者另议。


(四)聘用人员待遇


拟接收来院工作人员按照北京市和脑院相关规定兑现待遇。


六、声明


(一)脑院2023年度首轮公开招聘信息官方发布途径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北京脑重大疾病研究院官方网站(http://www.bibd.org.cn)等。


(二)脑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信息的最终解释权归人事与外事办公室所有。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街道路口107号办公楼


北京脑重大疾病研究院人事与外事办公室


北京脑重大疾病研究院欢迎您!


北京脑重大疾病研究院


人事与外事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


附件:


1.北京脑重大疾病研究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2.北京脑重大疾病研究院专技人员应聘表


3.北京脑重大疾病研究院管理人员应聘表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康复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康复医院始建于1955年,是一所以康复医学为特色,集康复医疗、康复教育培训、康复科研、康复医学工程于一体的公立三级康复医院,隶属于北京市总工会。医院地处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公园旁,占地面积130余亩,建筑面积10万余平方米,室外康复花园面积2万余平方米;开放床位950张。


医院康复医疗学科设置齐全,设有住院康复科室、门诊康复科室、医技康复科室,细化设置专业科室共计87个;现有职工1200余人,其中,卫生专技人员1100余人。配备3.0T功能核磁、1.5T核磁、能谱分析CT、四维多功能彩色超声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先进医疗设备,以及BTE模拟仿真系统、三维平衡分析仪和下肢康复机器人等世界领先的康复设备,拥有层流手术室、重症监护室、康复工程实验室等专业基础设施。


医院设有康复医学与理疗学、骨外科学硕博培养点,承担着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教学与培养。同时建有临床生物力学实验室,康复基础转化医学实验室等研究平台,承担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多项国家级课题,打造了中国康复论坛、中国康复医院院长论坛、康复新技术推广月、康复技能大赛等多个学术交流平台。医院先后成为国家级工伤康复示范平台、国家级心肺康复专科护士临床培训基地、北京市住院医师与康复治疗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获得北京市首批老年友善医院、全国助残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等文件精神和医院招聘工作管理规定,结合北京康复医院实际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两年内初次就业的毕业生)、博士后出站人员、符合岗位条件的社会人员进行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


(二)专业对口,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或技能,其中医师岗需具备医师资格证书;


(三)应届本科生需北京生源,非北京生源应届研究生(含2年内初次就业毕业生)需符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引进非北京生源的条件;


(四)社会人员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或非北京户籍须符合《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京人社调发〔2018〕38号)相关要求;


(五)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1日;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


三、招聘其他条件及岗位


北京康复医院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康复医院公开招聘岗位及条件》(附件1)。


四、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请下载并填写《北京康复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将个人简历及招聘报名表以附件形式发至邮箱bkrs1486@126.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名称的书写格式:应聘岗位 所学专业 学历 院校 姓名 应/往届。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


五、资格审查及考核基本形式


(一)资格审核:医院人事管理部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需求进行资格审核。


(二)笔试/操作考核:


根据科室实际工作需要,重点考查应试者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笔试/操作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部分专业需同时进行笔试与操作考核,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入笔试/操作考核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分数高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通过合格线人数未达到1:3的岗位,按照通过笔试/操作考核合格线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三)面试考核:


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划定合格分数线为80分。


(四)综合成绩的确定:面试成绩、笔试/操作考核成绩分别按照60%、40%的权重合计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以1:1的比例按通过合格线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人选。


六、考察、体检和公示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医院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医院考核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人员,经医院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拟聘用人员信息在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相关待遇


凡符合条件的应聘者一经聘用,享受医院在职在岗人员相关待遇。


八、注意事项


从资格审查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审查、考核和体检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保证提交的应聘所需一切材料均真实有效,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九、联系方式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康复医院人事管理部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西下庄南路15号


邮编:100144


联系人:蒋老师、谢老师


电话:010-56981538、56981536


邮箱:bkrs1486@126.com


附件:


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康复医院公开招聘岗位及条件


2.北京康复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康复医院


2023年4月28日


附件:


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康复医院公开招聘岗位及条件


2.北京康复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


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


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卫生系统工作需要,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部门及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24家事业单位设置招聘岗位68个,拟招聘105名医务人员。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不含户口及档案留在毕业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应专业、职称等;


6.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其他要求


1.年龄要求:45岁以下指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40岁以下指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岁以下指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岁以下指199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统招学历要求: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其中大专学历要求取得毕业证,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


3.2023年统招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要求:包含2021年和2022年离校期间无实际工作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23年7月毕业离校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


4.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年限(须有相应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且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5月10日(含)。


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本人请于2023年5月9日—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到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1会议室(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白杨东路19号院)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时须持以下资料:


1.《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填写要完整准确,右上角打印或粘贴2寸免冠彩色照片,在本人承诺处手写签字;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本人页;集体户口的需出示户口首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3.与报考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5.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参加工作时间。


四、考试形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请登录http://www.bjfsh.gov.cn./zwgk/wjw/查阅。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


根据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进行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如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或资格复审、考察、体检不通过等情况,依总成绩的排序进行递补。


(二)公示


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公开招聘栏目(http://www.bjfsh.gov.cn./zwgk/gkzk/sydwzp/)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招聘单位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及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协议书,并约定8年的服务期限。


(四)岗位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制,享受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工资待遇。


六、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一)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三)提供虚假材料的;


(四)拟聘人员公示结果有异议影响聘用的;


(五)导致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形。


联系电话:010-89361144


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


1.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及要求表


2.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表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医院,分本部、石景山院区和常营院区。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21〕22号)规定,结合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


(二)部分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包括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含两年内初次就业的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留学回国应届毕业生。


二、基本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职业道德追求和奉献精神。


(二)具有与所聘工作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非北京生源应届研究生(含2年内初次就业毕业生)需符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非京生源进京审批条件(原则上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上学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无社保缴费记录等)。非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籍。


(五)服从医院工作安排,根据需要在我院三院区工作。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5月12日。


2.报名方式。请登录北京卫生人才网“市属医院公开招聘入口”,进行报名。


首次使用时,请进行注册、登录。进入报名页面后,在“招聘活动名称”中选择“北京朝阳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一次)”,进行简历填写及选择报考的招聘岗位,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和岗位信息,每人限填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保证所填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二)资格审查


医院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者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招聘考核


1.科室考核。用人科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岗位专业情况,采取笔试(符合需求岗位特点的专业能力测试)等方式组织科室考核。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线划定为60分,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后续考核环节。


2.医院考核。根据科室考核成绩排序,每个岗位按拟招聘人数与参加考核人数1:3比例,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进行医院考核,如有考生放弃资格,进行相应递补;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通知。


医院考核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及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线为60分。笔试主要考核综合知识,面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和专家提问,并由院招聘专家委员会专家进行现场打分。


科室考核、医院笔试及面试成绩分别按照20%、10%、7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五、体检和公示


人事处组织体检工作,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招聘考核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人员,经院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批,招聘结果将在本单位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六、注意事项


从资格审查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审查、考核和体检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南路8号北京朝阳医院人事处。


咨询电话:010-51718721赵老师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2023年4月28日


附件:


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综合自: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首都医科大学、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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